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

領悟...

唔...
About android project:

應先鎖定某個Application上
再想辦法在其上面做加值(ex:mashups...)或改進

焦點不應該focus在想自己想一套創新的服務
因為很多服務的應用其實都已經存在且有人做過了

在鎖定某個Application上後應著重在於其加值應用
更重要的是其廣告商及廣告主的平台及其獲利的Bussiness model
因為這部份是目前比較少人有做到的...

使用者、設計者、廣告商、廣告主
這四個角色在設計我們的Bussiness model時都應該要有考慮到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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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開了這麼多次會...
感覺自己一直catch不太到那個關鍵的點!!
一直著重在使用者端的Application部分
不過今天"似乎"稍微有點頭緒了?!
開了這麼多次會才終於有了這點領悟... 真弱!! QQ


稍微記錄一下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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